各学院(部):
为扎实推进《创业基础》必修课程建设,打造一支结构合理、素质优良的专兼职授课教师队伍,根据《关于选拔<创业基础>课程授课教师的通知》,经教师个人申报、各学院(部)推荐、学校选拔,确定入选《创业基础》课程师资库的教师名单(见附件)。
为做好课程建设,入选教师须履行以下职责:
一、承担课程教学
积极承担创新创业课程教学任务。
二、开展教学研究
主动参与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,新建创新创业课程,编写相应教材。
三、举办专题讲座
结合自身专业特长,举办与创新创业主题相关的专题讲座,参加创业沙龙、创业政策宣讲等活动。
四、开展咨询指导
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、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、科研训练、项目孵化及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。
附件:《创业基础》课程授课教师入选名单
创新创业中心
2026年7月6日